為健全激勵機制,進一步調動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科技創新積極性,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潁州,根據阜陽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阜發〔2014〕7號)精神,結合潁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補助)對象
潁州區范圍內符合下列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可申報科技創新獎勵(補助):
(一)列入國家、省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
(二)經批準建設各類科技創新平臺的;
(三)被認定為省級以上創新載體的;
(四)獲各類專利受理及發明專利授權的;
(五)科技成果通過上級有權部門鑒定或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
(六)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
(七)產學研合作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八)符合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
二、獎勵(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新實施國家級火炬計劃、星火計劃、中小企業創新基金、“863”“973”科技攻關等各類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省級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攻關、重大成果轉化、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等各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且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二)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新認定的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博士)工作站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再給予100萬元的獎勵;企業在境外設立、合辦或收購研發機構的,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對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研發投入占主營收入1.5%以上企業購置研發項目所需關鍵儀器設備,單臺價值5萬元以上的,區財政按15%予以補助,單臺儀器設備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每個企業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企業租用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平臺網入網儀器設備的,按年度租用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鼓勵培育發展眾創空間、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新工廠、創客空間、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并按實際在孵企業數每家1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器服務補貼。在孵企業畢業后在我區落戶的,按每家企業5萬元的標準獎勵給孵化器;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或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合作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給予10萬元的獎勵。
(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設立區級專利發展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100萬元。對受理的國內發明專利(憑受理通知書和繳費發票原件),經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核實后給予0.3萬元資助獎勵;對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憑證書原件),經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核實后每件分別資助0.3萬元、0.1萬元、0.05萬元;對獲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萬元;對全年授權專利20件(其中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少于10件)以上的企業,再獎勵5萬元;獲國家級、省級專利金獎的,每項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國家級、省級專利優秀獎的,每項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萬、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對通過國家(部)級、?。◤d)級、市(局)級經濟類科技成果鑒定的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對企業購買先進技術成果,實際支出50萬元以上的項目,成果轉化取得顯著效益的,根據企業實際支付技術合同金額數,按照30%的比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給予1:1配套獎勵,并逐步提高區科學技術獎勵的獎金額度。
(六)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被省科技廳列入高企培育企業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被認定為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通過復審或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勵;新獲批國家級、省級重點新產品的,每個產品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分別給予每項5萬元、2萬元獎勵。
(七)鼓勵開展產學研合作。對以企業為主體,聯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的研發項目,技術合作經費由區財政按2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來我區創新創業的科技團隊(其在我區企業股份不低于20%的),區財政出資參股500萬元-1000萬元。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我區從事科技創業、成果轉化等活動,由此產生的收入歸個人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辦的科技型企業,其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可按評估價值的50-70%折算成技術股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我區獲得的個人獎勵,經稅務部門審核,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對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聯盟牽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八)首次認證為國家級、省級產學研聯合示范企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首次認證為國家、省、市“兩化融合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九)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企業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獲得省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企業10萬元、5萬元、3萬元;獲得市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企業5萬元、3萬元、1萬元。
(十)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企業當年技術改造投資達到300-1000萬元的,按項目投入的3%給予補助;達到1000-3000萬元的(含1000萬元),按項目投入的4%給予補助;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含3000萬元),按項目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
(十一)兌現各項優惠政策。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各項稅費減免政策。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區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負責人和區科技、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依據本辦法負責科技創新獎勵(補助)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具體負責區科技創新獎勵(補助)的日常工作。
區科技創新獎勵(補助)每年度評審一次。由申報單位或個人向區科技局提出相關獎項申請,區科技創新辦公室對申報獎項進行審核并提出獎勵(補助)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予以獎勵(補助)。
四、經費安排及管理
區科技創新獎勵(補助)經費列入區級財政預算。獎勵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顚S?。凡因弄虛作假套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立即追回扶持獎勵資金,取消相關待遇。
五、附則
(一)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辦法中所涉及的內容如與其他政策重復,按照就高原則獎勵,不得重復獎勵。
(三)本辦法由區科技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