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0—2022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安徽爭五強、全國進百強”目標,加快推進巢湖市創新型縣(市)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壯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增強實體經濟發展動能,做大做強產業基礎,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實現倍增。以2019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43戶為基數,到2022年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實現倍增,達到90戶以上。
(二)培育基礎不斷夯實。到2022年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達到7家,在孵企業達到200戶。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達100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200戶。
(三)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到2022年底,全市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主營收入達到14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年均增幅10%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總額達到5.5億元,從業人數達到1.5萬人。
二、重點任務
(一)夯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基礎
1.開展科技型企業培育入庫工作。將創新基礎好、研發投入大、發展潛力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后備力量。積極組織全市科技型企業通過審核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到2022年底入庫企業達到100戶以上;積極開展省、合肥市、巢湖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200戶。以此為基礎,主動對入庫企業進行跟蹤服務,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補齊短板。(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2.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建設。大力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創新創業基地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孵化載體建設,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打造科技型企業孵化和成長的搖籃。將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作為孵化載體的績效評價重要指標。3年內,經認定的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2戶以上,每年孵化科技型中小企業2戶以上;眾創空間每年孵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1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3.常態化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活動。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輔導長效機制。重點解讀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流程及注意事項,企業研發費用歸集、加計扣除等政策。深入企業重點輔導如何規范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管理制度、研發費用項目輔助賬和高新技術產品輔助賬等。市科技局每年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不少于2次,市稅務局于每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前至少組織1次財務專項培訓,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負責組織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及科技型企業參會;一類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每年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培訓不少于1次;二類鄉鎮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4.鼓勵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服務。鼓勵科技咨詢、知識產權代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為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科技服務企業來巢注冊經營,對成功培育我市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
5.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獨立或者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機構,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展前沿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6.鼓勵企業獲得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運營機構能力建設,促進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知識產業化,支持企業對自主研發成果及時申請并獲得發明專利等知識產權,也可通過受讓、受贈或者并購等方式獲得相關知識產權。到2022年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數突破340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7.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引導中小微型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評價,開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8.支持企業創新人才團隊建設。聚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需求,加大各類人才政策向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傾斜力度,為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智力支持。三年行動期間,力爭引進培育創新團隊5個,在巢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30人。(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9.推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加速成長。積極開展高成長企業培育工作,對入選的高成長種子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給予政策支持。到2022年底,力爭高成長種子企業達到8戶以上,潛在瞪羚企業1戶以上,新增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掛牌30戶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10.推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規上工業企業發展“雙提升”。推動一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通過加強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升級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推動一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提高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壯大成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到2022年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規模以上的有40戶。(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11.招引一批科技型企業投資落地。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分發揮“雙城”帶動作用,聚焦鎂基輕量化、電子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科技領域,優先引進科技型企業,壯大我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支持海內外優秀科技人才攜帶高新技術項目來巢落地創辦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中心、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三)強化創新創業政策落實
12.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政策,做到企業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3.完善自主創新政策。依據《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等政策,結合我市實際,逐步完善巢湖市自主創新政策,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扶持和引導,促進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良性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投資促進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發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納入“一把手”工程,成立巢湖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三年倍增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市長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相關責任單位依照職責任務共同推進工作落實。黨委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聯動、協同推進。(責任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二)完善考核辦法。依法加強高新技術產業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培育考核督促機制,提升科技創新考核占年度目標考核權重,新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在科技創新考核權重提升至50%。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的提升帶動創新指標的全面提升,并根據區域產業發展實際分解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培育任務到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尚在認定有效期內遷出巢湖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應按照獎補時承諾退回其獲得的獎補資金,對拒不退還的企業采取納入相關誠信管理名單等措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統計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三)加大財政保障。進一步完善科技投入政策,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和引導作用,加大企業開展發明創造、研發開發、成果轉化和購買科技服務等創新活動的支持力度,對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包括重新認定),每戶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在市扶持政策的基礎上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四)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工作,解讀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作指引,激發廣大科技型企業的申報熱情。(責任單位:市融媒體中心、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