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三合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州直駐縣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發〔2014〕16號)、《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發〔2015〕12號)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南府發〔2014〕15號),不斷促進我縣工業經濟持續穩定較快增長,我縣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了支持工業企業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扶持工業企業對象
所有在三都水族自治縣境內依法注冊登記、誠信經營、財務制度健全的工業企業。
二、建立發展專項資金制度
建立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由縣財政安排不低于300萬元的專項資金(根據縣財力增長情況逐年進行增加),專項用于扶持和鼓勵工業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擴大生產和再生產、貸款貼息、品牌創建等事項。重點扶持規模工業企業、特色農副產品加工、民族文化旅游商品、新型能源、電子信息、新型建材、生物科技等產業化龍頭企業,著力培育市場前景好、技術含量高、帶動就業人數多的微型企業發展壯大。(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保障工業企業用地供給
(一)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工業企業用地需求,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用地,爭取申請省、州級實行“點供”服務;對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用地,縣級優先審查并積極申報用地指標確保項目建設用地。(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
(二)對工業項目用地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確有困難的,允許分期繳納、分批辦證(按支付土地出讓價比例辦證),但原則上不得超過2年。重點工業企業和重點工業項目用地申報可參照批次用地方式積極報批。(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
(三)加強工業園區規劃建設,支持和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聚集,對搬遷入產業園區的工業企業原工業用地,原則上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儲,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用于支持企業和園區發展。(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緩解工業企業融資壓力
(一)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00萬元口徑,下同),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州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優先享受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和各項資金補助。(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申請“助保貸”;加大微型企業“3個15萬元”政策落實力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壯大。(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三)鼓勵從事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簡稱“民貿民品”)的生產和貿易活動的工業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民貿民品企業貸款貼息扶持。(責任單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四)積極構建銀企合作平臺,每年組織召開2次以上銀企座談會,促進銀行與企業相互了解和合作,推廣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協調解決企業在融資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銀監辦、中國人民銀行三都支行)
(五)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積極為工業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融資擔保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為工業企業擔?;蛸J款業務不低于其業務總量的70%,給予其為工業企業擔?;蛸J款的資金所產生利息的10%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金融辦)
(六)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給予貸款利率優惠。企業宗地貸款符合相關條件的,可辦理最高額抵押登記,如宗地面積大,經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可先辦理土地分宗登記,再辦理土地抵押登記。對市場疲軟、價格倒掛、生產經營困難,但資產負債率在警戒線內且信用良好的工業企業,金融機構采取收舊還新、展期、分期還貸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簡單采取收壓貸款規模、調低授信等級等行為。(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國土資源局)
(七)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制定相應的貸款利率優惠措施,并對工業企業實行“二次抵押登記、一次授信循環使用”貸款服務。金融部門對中小企業年度貸款增速要高于全部貸款增速。(責任單位:縣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三都支行)
五、減輕工業企業稅費負擔
(一)每年度向社會公布工業企業稅收目錄清單和稅收優惠目錄清單,嚴禁向企業重復征稅、征過頭稅、提前征稅。(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二)對保留的工業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按最低標準執行。消防、供水、供電等部門不得強制工業企業使用指定設備。(責任單位: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自來水公司)
(三)工業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財政資金,凡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進入企業所得稅處理。企業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或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經省級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延期繳納稅款,延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六、支持工業企業做大做強
(一)支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貼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并正常投產后,技術設備(包括設備投資、技術轉讓、購買專利和軟件等生產裝備,不含辦公設施)投資在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憑正式發票),按1%貼息;501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1.5%貼息;1000萬元以上的,按2%貼息。上述所有貼息的期限均為2年,貼息最高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對戰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地方特色產業等產業的關鍵設備,經稅務部門核準后,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采用加速折舊的辦法予以優惠。(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工業企業擴大生產。對年稅金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且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增長20%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增長15%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增長10%以上的,縣人民政府按主營業務收入新增部分的1‰給予獎勵,但獎勵最高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工業企業開展出口業務。自營出口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出口本企業產品,出口額以海關統計為準,按出口金額的2‰給予獎勵,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財政局、縣供銷社)
(五)支持工業企業認證。凡企業當年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ISO、HACCP、CCC認證和國家農產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衛生許可(含產品、管理體系,僅限非強制性)等認證的,獎勵企業2萬元;通過有機產品認證的,獎勵5萬元;通過國家節能產品認證中心認證的節能產品,在取得認證證書和節能標志后,獎勵相應企業1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供銷社、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
(六)支持工業企業爭創品牌??h境內的工業企業創建品牌,按照《三都水族自治縣創建品牌獎勵暫行辦法》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縣財政局)
(七)支持工業企業拓展市場。工業企業參加縣人民政府組織或批準的各類經貿會展活動的,對工業企業展品展位費給予適當比例的補助。(責任單位:縣供銷社、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八)優先采購本縣工業企業產品。在同等條件下,縣內各行政事業單位優先采購縣內工業企業產品,以實際行動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壯大。(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府采購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工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三合街道辦事處)
(九)對年繳納稅費1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根據相關規定,被評為“納稅大戶”的,給予1%的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財政局)
(十)工業企業法人誠信經營,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被選評為“優秀企業家”的獎勵2萬元;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被選評為“優秀企業管理者”的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支持工業企業科技創新和擴大規模
(一)支持工業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工業企業創新成果按照《三都水族自治縣專利資助獎勵暫行辦法》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縣財政局)
(二)支持工業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共建技術研發中心、標準檢測中心,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分別獎勵5萬元和2萬元。(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縣財政局)
(三)對列入國家、省、州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專利示范(試點)的企業,認定后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獎勵。產品獲得國家專利或國家級科技創新獎的,每個專利或獎項獎勵1萬元至3萬元。(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縣財政局)
(四)支持工業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對列入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科技攻關、科技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國家、省級新產品開發計劃的項目,經鑒定(驗收)獲得相應認證后每個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被認定為國家、省、州高新技術產品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省企業信息化試點或示范的工業企業,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縣財政局)
(五)工業企業實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節能、節水及環保等產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的項目,經申報審核符合條件的,縣發改、工信、住建、環保、國土、金融、電力等部門要在立項審批、辦理建設用地手續、資金信貸、生產用電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責任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環境保護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供電局、縣水務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八、支持工業企業人才培養和引進
(一)軍轉干部、城鎮復員退伍軍人和大中專畢業生創業或到工業企業就業的,其檔案由縣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符合職稱評定條件的由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申報手續。(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
(二)支持工業企業聘用優秀企業管理人員。受聘于縣內工業企業,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非公經濟職稱評審序列除外),且工作滿1年以上或縣內企業的中層干部以上人員,且工作滿2年以上,均享受免租使用縣內公共租賃房,與企業解聘合同時自動解除使用公共租賃房的權利。(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支持工業企業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校企合作,采取“職校+企業”,推進職業教育“9+3”計劃,職校為企業提供訂單式的人才培訓。對經培訓取得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且在我縣工業企業就業1年以上的,分別按500元/人的標準對培訓機構進行補助。(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族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縣財政局)
九、強化工業企業服務工作
(一)建立縣工業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縣人民政府分管工業副縣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縣發改、金融、人民銀行、國稅、地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園區管委會、工信、住建、國土、市場監管、環保、安監、水務、林業、農工、供電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加強對工業企業生產、工業項目落地過程中的各類要素進行保障,協調解決工業企業各類困難和問題,確保工業企業正常生產和加快工業項目建設進度。(責任單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規范對企業各類檢查活動。除公安執法、環保執法和安全生產檢查等依法依規執法外,未經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進入工業企業檢查。(責任單位:縣督查督辦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其他
本通知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項政策措施所列的所有扶持工業企業經費,均從縣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列支。以上政策措施,從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原有政策和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