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寧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河北省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若干措施》(冀政辦發[2017]5號)及《承德市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承市政辦字[2018]13號)文件精神,圍繞創新型豐寧建設目標,聚焦重點,精準施策,進一步調動全社會抓科技、謀創新的積極性,制定如下措施。
一、培育壯大創新主體
(一)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企業50萬元的獎勵,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企業10萬元的獎勵;對整體遷入我縣且完成變更手續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財政局、科震局、開發區)
(二)實施新一輪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計劃。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同階段的成長需求,進行梯度培育、差異扶持,推動我縣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和質量雙提升。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對復審重新通過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督考辦、開發區、各鄉鎮)
(三)對新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新認定的農業科技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
(四)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175%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激發科技創新活力。(責任單位:稅務局、科震局)
二、著力打造科技創新平臺
(五)支持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科震局、發改局、財政局、開發區)
(六)加大企業培育機構建設力度。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50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獎勵30萬元;對在孵企業10家以上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入駐科技型企業達到20家以上的市級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同一單位分別獲得省級、市級認定的,以獲得高一級認定為準。對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入駐企業每新認定1家高新技術企業,予以孵化器、眾創空間1萬元獎勵;每新認定1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予以孵化器、眾創空間1000元獎勵。(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開發區)
(七)開展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機構達標行動。按照有人員、有場所、有設備、有經費、有項目的要求,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鼓勵摸索建立形式多樣,機制靈活的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模式。積極培育研發、孵化和服務業績突出的新型研發機構。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機構達到市級以上標準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財政局、工信局、科震局)
三、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八)探索建立京津冀(豐寧)協同創新機制,加大科技成果集成轉移轉化力度。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園區、京北中小企業總部基地、重點龍頭企業為載體,借助京津科技資源,集成引進試驗示范一批新產品、新技術,提升區域科技創新整體水平。(責任單位:科震局、開發區、工信局、農牧局)
(九)擴大科技創新券使用范圍。進一步加大科技創新券推廣使用力度,使更多致力于創新創業的企業享受到優惠政策。對引進先進技術、先進管理方法和先進裝備支撐產業發展、帶動貧困戶脫貧的的企業可以適用科技創新券政策。(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
四、加強專利創造應用
(十)實施專利倍增計劃。對自主研發的授權發明專利,給予企業(個人)1萬元/件的獎勵;對通過PCT途徑申請授權的專利,給予企業(個人)2萬元/件的獎勵;企業(個人)的實用新型專利取得專利證書后,每件獎勵4000元。對在我縣成功設立且運行良好的具有專利等知識產權服務功能的綜合性科技服務(分支)機構每年給予15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
五、加大科技投入
(十一)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對科技投入只增不減,財政對科技的投入逐步達到縣本級支出2%的水平。加大補短板力度,引導支持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責任單位:財政局)
(十二)積極探索財政直接支持與股權投資相結合的科技投入機制,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民間資本支持科技創新,設立不低于700萬元的縣級科技投資引導基金。(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
六、強化督導考核
(十三)加強科技創新考核。將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增加數等指標納入鄉鎮、開發區黨政領導班子考核體系,增加科技創新考核指標權重。(責任單位:組織部、督考辦、科震局)
(十四)加大對科技創新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加強政策培訓,強化督導檢查,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營造良好創新環境。(責任單位:科震局、財政局、稅務局、人社局、開發區、工信局、農牧局、林業局、水務局、蔬菜辦、各鄉鎮)
七、附則
(十五)現行相關政策與本措施有差異的,以本措施為準。
(十六)本措施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悖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十七)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