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著力破解制約創新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打造長三角特色鮮明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結合常州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集聚人才來常創新創業
1. 支持高層次引才聚才。對新引進的年薪30萬元以上的人才,三年內以對地方貢獻部分為上限進行分類分檔獎勵,獎勵總額累計以100萬元/人為限。
實施頂尖人才引進計劃,對引進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全職的海內外頂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議”。向“高精尖缺”人才發放“常商服務·龍城英才卡”,提供政務服務、體檢就診、旅游觀光、通行便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優質精準服務。
引薦人才(團隊)落戶后,3年內入選市級以上領軍人才的,分檔給予引薦人最高50萬元獎勵。推進境外離岸孵化器建設,根據引才聚才工作成效給予孵化器最高100萬元獎勵。
2. 支持青年人才“生活居住雙資助”。開展“青春留?!庇媱?,對企業新引進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分別給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補貼,連續補貼2年;對無本地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分別給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補貼,連續補貼2年。在常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抵常工作2年內首次購買本地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2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經認定的人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的政策支持。
對企業新引進的技師、高級技師人才,分別參照全日制本科、碩士的條件享受生活、租房和購房補貼。
3. 支持“人才優居”工程建設。按照“職住平衡、就近建設、個性共享”的原則,在高校、科研機構、高新區等人才集聚區規劃建設或改造10萬套符合青年生活需求的人才公寓。
在人才公寓中配套規劃“青年驛站”,為來常就業創業的青年大學生提供最長3個月的免費住宿以及就業咨詢等綜合服務。
在武進區、新北區規劃建設、引進國際化的社區、教育機構和醫療機構。
二、加大科技金融保障
4. 支持創新股權投資。5年內,市和轄市區、常州經開區兩級財政安排400億元資金,帶動各類社會資本形成總計2000億元投入常州市創新領域。組建科技創新基金,積極招引國內外知名基金管理機構來常設立各類創新子基金,根據子基金項目投向予以最高不超過子基金規模50%的配套出資。
設立60億元天使投資母基金,通過參股市場化天使投資子基金方式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按照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將母基金超額收益部分最高50%獎勵子基金管理團隊,天使投資母基金參股天使投資形成的股權3年內可原值向天使投資其他股東和創業團隊轉讓。建立專項獎勵資金和風險補償資金池,對投資本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按實際投資額和投資損失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投資獎勵和最高600萬元風險補償。
加快推進龍城金谷建設,大力招引各類投資基金落戶集聚,將對地方貢獻的80%給予基金及其管理機構獎勵扶持。同時基金還可享受辦公用房補貼、高端人才引進優惠、核心高管地方貢獻獎勵、社保教育醫療保障、基金退出獎勵等方面的系列支持政策。
5. 支持創新創業貸款。增強“常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服務功能,在線開設“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構建“平臺+銀行+創投+各類服務機構”一站式服務體系。設立1億元的創業貸款擔?;?,對初創企業和個人建立“基金+銀行”風險分擔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貸款根據實際發放利率分別給予50%或者全額貼息。
創設總規模10億元的“創新貸”專項融資產品支持計劃,建立科技信貸“白名單”,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20倍安排定向信貸額度。合作銀行對“白名單”內科技企業提供“創新貸”貸款,建立“基金+擔保+銀行”風險分擔機制,對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貸款給予一定比例風險補償。對“白名單”內科技企業的普惠型貸款,給予2個百分點的貸款貼息。
6. 支持創新擔保轉貸。融資擔保公司對“白名單”內科技企業開展政策性純信用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不超過1%,給予融資擔保公司最高1%的擔保費補貼,年度季均科技業務在保余額最高3%的業務補貼,代償本金最高20%的風險補償。
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轉貸服務,市普惠金融服務中心中小企業轉貸資金增資至10億元,單設創新企業專項轉貸資金,對“白名單”內科技企業轉貸業務費率下降50%。
三、突出企業主體創新
7. 支持創新企業做大做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激勵“再加碼”,設立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獎勵10萬元;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45萬元;再次認定的,獎勵20萬元。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上規升級,首次上規當年對地方貢獻增量部分全部獎勵給企業。
對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瞪羚企業和國家級“單項冠軍”、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省總部企業,在當年增幅不低于上年增幅的情況下,且其當年增幅超過全市平均增幅2倍的,2倍以上地方貢獻部分全部給予獎勵。
8. 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鼓勵科技型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且企業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分檔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最高10%的獎勵。
鼓勵企業瞄準國際產業創新資源集聚區,在全球智力比較密集地區設立離岸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9. 支持創新項目落地。對獲得國家、省重點研發類計劃立項支持的項目,在市內產業化且屬于國內首次規?;a和應用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以商引商集聚創新項目,給予引薦人獎勵。對于引薦的先進制造業集群、總部經濟等項目,按新注冊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投產3年內地方貢獻總額的1%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分期建設的,按一期地方貢獻獎勵。對于引薦的三新經濟項目,按新注冊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投產3年內地方貢獻總額的1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
加快對本地企業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圍繞城市建設、民生改善、數字賦能等領域,每年擇優支持30個應用場景。
四、加快產業鏈式創新
10. 支持產業鏈共性研發。圍繞產業共性研發平臺建設、高層次研發團隊引進、領先技術產業化等,轄市區、常州經開區各確定1-2個重點突破、帶動全市的產業鏈進行延鏈強鏈補鏈,市級層面擇優確定2-3個產業鏈,與龍頭企業、轄市區、常州經開區采用獎補、直投、基金等方式,共同“飽和式”投入。
促進產業鏈融通創新,推動市區兩級圍繞重點產業打造產業鏈供應云平臺,支持龍頭企業向本地中小微企業開放供應鏈,按績效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健全統一開放的全市科研儀器、檢驗檢測設備網絡共享平臺,打造科研設備云地圖,最大限度向社會開放使用。
11. 支持產業鏈前沿研究。圍繞重點產業鏈,組織實施以技術安全自主可控為目標的“攻堅計劃”,建立“借轉補”資金管理和收回懲戒機制,與企業事先合同約定預期績效目標,采取“借轉補”方式分期給予研發前期支持,最高200萬元,視項目成效借款可轉為補貼或收回。
建立顛覆性技術創新項目庫,按照長期培育、動態調整、小額起步、逐步加碼的方式給予支持,起步最高給予200萬元支持,對確實具有廣闊市場前景的重大原創性、顛覆性技術“一事一議”。
12. 支持知識產權提質發展。實施專利強鏈計劃,圍繞全市重點產業鏈,開展基于產業大數據的專利導航,對產業鏈中掌握關鍵發明專利或獲得關鍵技術省級以上研發立項的高新技術企業,擇優開展關鍵技術專利導航,按照實際支付服務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最高20萬元。
提升高價值專利產出服務能力,對于服務機構當年度服務本市創新主體發明專利超過1000件,全年發明專利授權量占結案總量超過70%的,根據發明專利授權總量、占比情況,高價值專利培育情況等服務成效,最高給予200萬元獎勵。
五、布局創新平臺載體
13. 支持高水平研發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或省立項并有資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市、區兩級按國家或省實到資金的1:1配套支持,給予國家級不超過1億元、省級不超過5000萬元支持。
支持由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公司、團隊和地方共同投資,以諾獎獲得者、院士等知名專家及其團隊為核心,人才團隊控股的新型研發機構,政府承擔設備、場地等重資產投入,給予基金支持,并分期分檔給予前期運營經費,不超過新增總投資的20%。
設立政府專項基金,對以“企業主體+人才團隊+產業基金”模式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每年選擇10-20個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給予重點支持。
14. 支持雙創載體建設。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情況下,鼓勵利用閑置工業廠房、城市綜合體建設集創業孵化、生活服務、社交互動于一體的雙創載體,根據成效對雙創載體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引導資助。
鼓勵企業利用閑置工業廠房、工業閑置土地建設雙創載體,可享受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的5年過渡期政策,期滿后經評估認定,可再延續5年。
支持國內知名創投主體來常建設新型一體化(“園區+社區”“房東+股東”)雙創載體,給予用地保障、指標規劃、資金獎補、基金設立等“一事一議”支持。
每年對經市級以上認定的雙創載體進行“三星、四星、五星”評定,根據評定結果分別給予相應的表揚獎勵。
15. 支持改革放權提速。對市參與建設的事業單位性質科研機構、大學附屬教學科研單位等,賦予其在經費使用、運營管理及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作價投資等方面的自主權,可授予下屬創投公司最高3000萬元的投資決策權,實行財政科技資金負面清單管理。
六、強化院校創新策源
16. 支持高校高水平發展。對引進國內“雙一流”大學或世界綜合排名前100名、學科排名前20名的境外大學,給予“一事一議”重點支持。對在常本科高校新獲批國家現代產業學院和國家一流本科專業的,分別給予5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批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和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的,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和300萬元的獎勵。
17. 支持產教融合發展。對新獲批國家“雙高計劃”的高水平學校和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分別給予2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對新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的高職院校,給予每個試點專業50萬元獎勵。對在常本科、高職院校,根據畢業生留常就業成效,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
18. 支持高校強化科研轉化。鼓勵常州市高校、科研機構利用自有閑置土地、閑置樓宇建設雙創載體,所上繳財政的租金收入全額獎勵給高校、科研機構,主要用于孵化器運營、科技服務人員獎勵等,其孵化服務收入全部歸屬為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留歸自主使用。
七、營造全社會創新氛圍
19. 支持全社會創新活動。設立龍城創新獎,每年對創新創業中表現突出的企業、平臺、企業家和科學家等,在城市社會治理方面、城市文化創意“軟創新”方面的先進典型,以及青少年及普通市民的優秀發明創造進行激勵。
20. 支持產學研對接活動。啟航 “龍城創新”產學研對接活動,舉辦“相聚龍城·創新高峰論壇”。創辦“化龍點將·常州國際創客周”,根據實際受邀參會人才對人才(項目)引薦主體給予獎勵。
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科技局等相關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