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網

15915898572(微信同號)
主頁 > 江蘇 > 宿遷>宿遷市泗陽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宿遷市泗陽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 ? ? ?導讀: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中的關鍵作用,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蘇發〔2018〕18號)和《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宿發〔2018〕21號)等文件精神并結合泗陽實際,制定以下政策。一、加大創新主體的培育力度1.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科技.....

宿遷市泗陽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轉型升級中的關鍵作用,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蘇發〔2018〕18號)和《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宿發〔2018〕21號)等文件精神并結合泗陽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創新主體的培育力度

1.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創新,發展新服務、新模式、新業態,對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庫的企業、首次被認定為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首次被認定為江蘇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的,獎勵5萬元;對照江蘇省高新技術產業統計分類目錄開展科技招商,對目錄領域企業允許適當降低一定標準落戶園區,在項目竣工驗收時按照2倍認定固定資產,計算招商引資實績。

2.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8萬元;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

對當年跨認定機構整體搬遷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首次認定享受同等獎勵。

3.大力培育科技型“瞪羚”企業和領軍企業。每年選擇一定數量的成長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的科技型“瞪羚”企業重點培育,對入選省“瞪羚”企業的,給予80萬元獎勵;鼓勵創新型企業做大做強,對新入選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4.引導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研發投入年增長10%以上的,根據核定的研發投入給予5%的獎勵。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的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實際發生額的75%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稅前攤銷。

二、加大創新載體建設的支持力度

5.支持園區爭先進位發展。鼓勵各類園區積極申報國家、省級平臺,對創建成功國家或省級科技園區(高新區、示范區)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

6.加快產業科技綜合體建設。支持各園區立足于特色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建設不少于4萬平方米,集科技研發平臺、企業孵化平臺、公共服務平臺、生活服務設施于一體,注重空間集約開發的科技綜合體,打造“科技+人才+產業+生活”新板塊。對建設的科技綜合體,在權限范圍內減免建設項目費用,列入縣級重點項目予以推進;根據創新能力、人才集聚、發展成效等綜合評價情況,給予一定獎勵。

7.推進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為國家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眾創社區的,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備案眾創空間的,分別獎勵20萬、10萬元、5萬元;被認定為江蘇省農村科技服務超市分店、便利店的承擔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備案星創天地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對國家級、省級科研院所在泗設立分支機構的,采取一事一議,按績效三年內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支持。對各類新認定的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器不超過3萬元獎勵。

鼓勵中央直屬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大學大院大所以及創新創業團隊在泗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符合泗陽產業發展方向的新型研發機構,在建設期內依據創新水平、投資規模等分期分檔給予不超過1500萬元支持,主要用于在泗基礎設施建設、研發設備購置、科技創新研究等方面投入;對建設期滿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機構)開展年度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合格”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為企業開展合同科研、技術轉移、科技公共服務等橫向服務收入實際到賬金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評價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獎勵。

8.保障創新載體用地。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泗陽建立研發機構的,優先安排建設用地。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研發機構的,簡化審批流程,按照相關規定享受減免政策。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的科技綜合體、孵化器新建及擴建項目,在土地利用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建設用地計劃。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項目用地按照工業用地供地政策管理。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投入產出等條件的,使用的高標準廠房可以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轉讓。

9.加強企業研發平臺建設。支持企業自建或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研發機構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3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企業院士工作站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與高校院所共建離岸研發機構的企業,按照合作協議,給予其每年實際支付高校院所合作費用的20%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0.鼓勵服務機構加強科技服務。對專業服務機構培育服務并申報5家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通過率在80%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對建立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包括研發設計、公共技術轉化、設備共享、數據共享等為企業發展提供相關服務的平臺)的,以服務平臺當年服務性收費總額的1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加大政產學研合作的支持力度

11.鼓勵企業柔性引進人才。深入推進科技副總引進培養工作,對獲批省“科技副總”的企業,每年開展績效評價,對考評為“優秀”等次的,每家給予5萬元獎勵??萍兼傞L團成員促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的,納入技術經紀人隊伍按規定給予獎勵。

12.鼓勵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參加國家創新創業大賽上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企業(團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40萬元、30萬元和15萬元。對參加省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團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20萬元、10萬元。對參加市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團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15萬元、10萬元。

四、加大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力度

13.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對獲得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1:2和1:1配套獎勵。獲批省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獲批資金的5%獎勵;對當年企業與科研院所合作開發高新技術項目,或引進高新技術成果并產業化,按企業實際支付技術合作經費的50%給予補助,每項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支持高等學校在泗陽設立市場導向、機制完善、運行高效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市場主體建立專業性質、定向服務的技術交易服務機構,經認定,一次性給予新建機構30萬元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對促成技術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按照技術合同交易額給予2%的獎補,同一技術轉移機構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14.激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對上年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每件分別給予15000元、1800元、800元的資助;對當年專利授權量達到50件、100件、300件(其中發明專利占比不低于5%)的企業,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對通過國家、省知識產權標準化示范創建驗收合格企業,分別獎勵6萬元、3萬元;對開展PCT國際專利申請的官費實行全額資助;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年費憑當年國家局票據實行全額資助。

五、加大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的支持力度

15.加大科技信貸支持??h財政設立縣級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1000萬元,至2021年,縣級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達2000萬元;推進“蘇科貸”科技貸款實施,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簡化審批流程,擴大“蘇科貸”業務覆蓋面和受益面,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納入“蘇科貸”風險補償體系。

16.建立科技金融績效考核制度。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有利于促進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內部資金成本轉移定價和核算方式;建立完善針對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授信盡職免責條款和機制;適當提高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的不良容忍度。

六、營造激勵科技創新的良好生態環境

17.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財政科技投入增長機制,設立縣級財政科技創新專項資金2000萬元(其中產學研活動專項經費200萬元),并保持年均10%以上增幅。圍繞2020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0%的實現小康目標,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加財政對科技的投入。

18.建立創新盡職免責機制。對在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偏差失誤,只要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勤勉盡責、未謀私利,能夠及時糾錯改正的,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協議定價或市場方式確定價格的,單位領導和部門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對已勤勉盡責、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難以完成科研項目預定目標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予以免責。

19.建立重大創新補償機制。對因技術路線選擇有誤、未實現預期目標或失敗的重點研發項目,項目承擔人員已盡到勤勉和忠實義務的,經組織專家評議,確有重大探索價值的,可繼續支持其選擇不同技術路線開展相關研究。

20.健全科技創新統籌協調與決策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擺上發展核心位置,堅持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科技創新工作,強化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頂層設計和整體部署。要配齊配強科技管理服務隊伍,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形成推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本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關于進一步支持創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泗政發〔2017〕120號)同時廢止。其他已有政策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執行。以上政策適用于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無嚴重違法經營、嚴重失信行為,未列入法院被執行案件的企業(單位)。


專利服務 商標服務 版權服務
成熟妇女色惰片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