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企認定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中,最近小編收到多家企業咨詢高企認定與高企培育入庫有哪些區別?下面小編為大家一一列舉。
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與高企認定定義不同:
1.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定義: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是指企業還達不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申請進行培育,等培育成熟后才可以去申請高新技術企業。
2.高新技術企業定義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我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高企培育入庫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項目級別不同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是地方為完成高企認定目標制定的摸底篩選后進行培養的項目,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全國性國家級項目,屬于國家火炬計劃中的一個項目。
三:高企培育入庫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優惠政策不同
1.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享受當地資金資助
2.企業必須經過資格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才能享受稅收優惠貼息貸款,低息貸款,房租水電補貼等優惠政策。其中,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適用于賬證健全、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
四:申報資格的差別
高新技術企業:沒有申報過高新技術企業或者三年前申報過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均可以申報。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沒有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也沒有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認定的企業才能申報高企。
(備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后需重新認定?;蛉陜纫驗槠髽I原因被取消資格。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三年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都自動出庫且不再受理。)
五:高新培育入庫與高企認定申報條件有所不同
1.共同條件是同時滿足以下下幾條: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申報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不同的是
(1)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審核的是近兩年的材料
高企認定審核的是近三年的材料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a: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b: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c: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2)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創新能力評分達到60分以上,高企認定創新能力評分滿71分以上。
目前大部分企業都選擇同一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高企認定,這樣既節約時間 又節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