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馬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完成經濟轉型升級目標任務,根據《臨汾市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臨政辦發〔2018〕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理順科技創新工作運行機制
1.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大力推動創新型城市、創新型鄉辦、創新型企業發展。市政府每年召開兩次以上科技創新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科技創新工作的政策、措施及落實情況,逐步形成科技創新工作例會制度。
2.加強科技管理部門建設,理順科技創新工作運行機制,確保編制、人員、經費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科技管理部門在服務管理科技創新活動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完善以科技創新發展為導向的考核機制,將科技創新工作納入農村鄉辦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
二、引導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
4.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資本參與的科技投入體系。市財政要確??萍纪度胗媱澚腥肽甓阮A算,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財力支配情況逐年加大科技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投入的引導和杠桿作用。
5. 對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投入力度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且全市排名前三位的企業,根據其研發投入給予一定科研經費獎勵。對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及以上的最高獎勵20萬元,1億元(含)—2億元的最高獎勵10萬元,低于1億元的最高獎勵5萬元。
三、鼓勵開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和重點研發
6.對承擔國家、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重大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按項目上年實際撥付經費,國家項目的按3%,省級項目按2%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獎勵10萬元。
7.對獲得國家、省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按獎勵額1:0.5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
四、支持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轉化產業化
8.對通過山西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交易管理服務平臺交易科技成果全市排名前三位的企業,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以轉賬憑證為依據)3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9.對引進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和專利,在我市轉化推廣并產業化,年新增產值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對我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在本市轉化并產業化,年新增產值1000萬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10.對以專利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補助貸款利息、擔保、評估等費用總額的30%,最高補助10萬元。
11.對當年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單位和個人 ,分別給予1000元和2000元的資助。對有效發明專利10年保護期內的年費給予全額補助。
五、大力扶持發展高新技術企業
12.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追加獎勵5萬元。資金用于獎勵研發團隊。
13.對認定的臨汾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14.對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六、持續推進創新平臺和創新體系建設
15.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30萬元,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10萬元。
16.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獎勵30萬元,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眾創空間獎勵5萬元。
17.對在我市新建掛牌的省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一次性給予獎勵10萬元;市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
七、注重區域創新驅動發展,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良好氛圍
18.發揮臨汾市“市長創新獎”在科技創新中導向性和引領性作用,鼓勵企業積極申報臨汾市“市長創新獎”,對獲得臨汾市“市長創新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19.創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以“科技活動周”“知識產權宣傳周”“三下鄉”等科技宣傳活動為契機,宣傳普及科技知識,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弘揚創新精神,進一步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深厚氛圍和良好風尚,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20.開展企業文化建設活動,營造尊重、關懷、寬容、支持企業家的文化氛圍,激發企業家的創業創新精神,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良的社會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