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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溫州市蒼南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蒼南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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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溫州市蒼南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蒼南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屬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工業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不斷增強蒼南工業競爭力,堅定不移走工業強縣、數字引領之路,在整合優化相關工業經濟政策的基礎上,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1.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上年度申報統計部門研發費用、稅務部門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都在5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營業收入3%(含)-4%、4%(含)-5%、5%以上的,分別按稅務部門認定的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核查調減部分相應扣除)的6%、8%、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扣除上年度實際獲得的財政科研項目補助)。建立企業科技創新“一票否優”制度,對年度研發投入為零的規上工業企業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將研究開發經費投入作為重要指標,納入“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工業項目準入、縣長質量獎評審內容。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企業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規上和規下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原評級結果的基礎上提升一檔。新認定的省級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企業被認定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獎勵。企業研發的設備認定為國內、省內、市內首臺(套)產品的,在上級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獎勵。通過省級工業新產品鑒定的,給予3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內省級工業新產品最多不超過5項),獲得省級優秀工業新產品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2.支持各類公共創新載體梯隊培育。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及通過市級備案的企業研發中心的依托單位,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級別同時獲得技術中心與研發中心的,就高享受一項資金補助政策)。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給予50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給予100萬元獎勵。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按上級文件規定予以配套支持。對企業在地級市及以上城市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非獨立核算的研發基地、聯合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經認定給予不超過3年每年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在我縣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新型研發機構,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運營經費、項目經費等資金扶持。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在上級政策獎勵的基礎上,縣本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新認定(備案)的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在縣公益性科技企業孵化器內設立300萬元的創業種子資金,對產業化較好的項目予以5~15萬元種子資金扶持;縣公益性科技企業孵化器租金實行前三年“先繳后補”優惠政策,入駐企業前一、二、三年分別享受60%、40%、20%的租金補助。對首次獲得省、市級三星級小微企業園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省、市級四星級以上的小微企業園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完成小微企業園數字化建設并達到規范級要求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3.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力度。對通過驗收的縣級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列入國家級科技項目、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項目驗收后按照國家、省財政補助金額25%配套支持,國家級項目最高配套200萬元,省級項目最高配套100萬元,上級文件另有配套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對縣級科技項目按不高于該項目技術開發費總投入的30%,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純屬公益性的科技項目,科技經費補助的最高比例可達項目總投入的100%)。支持科技特派員帶項目在基層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建設和科技幫扶,每年給予每位縣派科技特派員6萬元項目經費。對企業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引進科技成果項目,且項目成交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在上級補助的基礎上,按實際成交額的20%,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提請縣政府特殊貢獻獎勵;以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在上級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二、大力培育產業新動能

4.突出發展數字經濟。首次入選省電子信息產業百家重點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首次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3級、4級、5級認證的,分別予以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首次通過IT服務管理體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BS7799)等認證的,各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新認定的市級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給予50萬元獎勵。新列入國家、省級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新列入省級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獎勵50萬元。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兩化融合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認定的兩化融合試點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制造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個性化定制示范企業、網絡協同制造示范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上云標桿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企業購買云服務費用2萬元以上的,按其實際支付使用費30%,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對年度新增地方綜合貢獻50萬元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公司、智能制造工程服務公司,參照其新增地方綜合貢獻度的5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支持制造企業服務化發展,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5.推進企業“機器換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后,一年內實際投資額(不包括土地款及土建投資金額)在200萬元以上,項目驗收后24個月內達到規模以上的,按實際發生的設備購置、技術轉讓、軟件購置和測試安裝費等總額(下稱實際發生額)的10-30%,給予不超過1200萬元補助。其中企業技改驗收時其上一年畝均稅收達不到5萬元/畝的不予補助;對于上一年度畝均稅收超30萬元/畝的企業,畝均稅收額每增加10萬元/畝,在原有的補助基礎上增加2個百分點的補助。對企業采購工業機器人(機械手)、智能化生產系統(含單獨智能篩選設備、認別設備)等設備的,按實際發生額的25%,給予不超過600萬元的補助。印刷包裝、塑料制品、紡織等行業設立高端裝備目錄庫(指定廠家和設備型號,目錄庫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更新),企業購買目錄庫內生產設備,按實際發生額的40%,給予不超過600萬元的補助。對列入溫州市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的項目,按實際發生額的25%,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對列入省經信廳“四個百項”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在不超過最高補助標準的前提下,在原有基礎上再加兩個百分點的補助;對同時列入溫州市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示范和省經信廳“四個百項”重點技術改造示范的項目,按實際發生額的30%,給予不超過1200萬元的補助。列入國家、省級、市級智能制造(含“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按照級別分別給予實際投資額35%、30%、25%的獎勵,國家級最高獎勵1500萬元、省級最高獎勵1000萬元、市級最高獎勵500萬元。對企業技改投入2000萬元以上,且畝均稅收(驗收時的上一年度結果)在50萬元/畝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發生額的30%,給予不超過1200萬元的補助。對經縣小微園辦準入評審、在小微企業園內生產經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單臺購置金額大于50萬元的生產設備,按實際發生額的1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篩選有意向進行智能化改造的制造業企業,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為其提供智能化改造診斷報告(方案)或設計方案,智能化改造診斷報告(方案)、數字化產線設計方案、數字化車間設計方案和智能工廠設計方案,標準分別為1萬元、2萬元、5萬元和10萬元。企業實施兩化融合技改項目,在項目備案2年內,項目建設期內與項目實施相關的信息技術轉讓與應用、嵌入技術轉讓與應用、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軟件嵌入設備、以及應用軟件等實際投入50萬元以上的,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5%,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屬于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的企業(依據企業統計分類代碼),補助標準在原有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對已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技術改造補助的項目,可重復享受我縣上述標準補助;同一個項目符合我縣多項技改補助標準的,就高享受補助。

6. 鼓勵開展綠色制造。列入省、市自愿清潔生產項目并通過審核驗收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獲得浙江省節水型企業(單位)稱號的,給予5萬元獎勵。新列入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示范名單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列入國家級的加倍獎勵。對縣重點用能企業進行目標責任制考核,根據年度綜合評分,設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二至三名,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6萬元、4萬元。鼓勵采用先進節能技術、設備,研發、應用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項目實施完成后取得明顯成效,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8%,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各類工業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集中供熱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重點用能單位開展能源監測,給予1萬元以內的資金補助。對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按年節能量和20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7.支持企業加速上市。企業向證監會上報上市材料并受理獎勵600萬元,企業過會并成功上市獎勵300萬元;各階段只享受一次獎勵;原為股份公司的企業,成功上市后對其之前股份制改造獎勵補足100萬元。擬香港上市企業簽訂“三所”協議獎勵200萬元;上市申報材料被香港證監會受理獎勵500萬元;企業成功上市獎勵500萬元。企業成功完成境外(除香港外)上市,一次性獎勵1200萬元。中介機構牽頭發動并全程服務企業完成香港上市,由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認定后,予以獎勵50萬元。企業香港上市后,給予企業核心團隊獎勵50萬元。企業香港H股上市后申報A股上市,可享受A股上市同等獎勵政策。鼓勵上市公司遷入我縣。注冊地和納稅地均遷入我縣,根據形成地方綜合貢獻度大小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對規模較大的上市企業,可按“一事一議”的方式辦理。引導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自然人、法人股東將自然人、法人限售股托管在我縣證券機構,縣財政按解禁后轉讓股票所產生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的92.5%額度給予獎勵。簽訂“三所”協議的擬上市企業土地出讓起始價按工業用地片區指導價70%確定,并繳納片區指導價的30%作為上市履約保證金,在企業上市成功后給予返還。在蒼上市企業土地出讓起始價按工業用地片區指導價70%確定。

8.鼓勵企業場外市場掛牌。擬掛牌新三板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獎勵50萬元,成功掛牌新三板后獎勵100萬元,各階段只享受一次獎勵。原為股份公司的企業,成功掛牌后對其之前股份制改造獎勵補足50萬元。溫州市外新三板掛牌企業注冊地遷至我縣并對我縣形成地方綜合貢獻度的,一次性獎勵150萬元。鼓勵企業到浙江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資本市場掛牌,企業完成浙江股權交易中心成長板掛牌的,獎勵20萬元;企業完成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創新板掛牌的,獎勵2萬元。

9.建立政府與企業上市風險共擔機制??h政府設立總規模5000萬元的上市風險共擔基金,對列入重點輔導推進的擬上市企業在上市過程中增加的費用,根據企業股改時確定的股本總額分檔給予墊付:股本總額1億股(含)以下的,給予墊付不超過1000萬元;股本總額超過1億股的,給予墊付不超過1500萬元。企業成功上市或自風險共擔基金資金撥付之日起兩年內未申報IPO材料的,風險共擔基金按“墊付金額+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息”退出或收回;未通過IPO審核的,僅收回“墊付金額”,或經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處理。

10.鼓勵上市企業在蒼投資。上市企業首發融資50%以上投資蒼南的,按照投資蒼南金額的0.5%,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對于融資額度超過6億元,并有50%以上投資蒼南的,可按“一企一策”的方式辦理。上市企業實現再融資,且融資額50%以上投資蒼南的,按投資蒼南金額的0.1%比例,給予單個企業年度不超過300萬元獎勵。新三板企業掛牌后三年內,通過定向增發等方式直接融資1000萬元以上的,且融資額50%以上投資蒼南的,按投資蒼南金額的0.2%,給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11.引導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企業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給予10萬元獎勵,新設股份有限公司給予2萬元獎勵。擬上市(擬掛牌)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完成當年起,以該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之前3年(投產未滿3年的以實際完整會計年數為準)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平均數作為基數,超過部分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給予3年全額獎勵。擬上市(擬掛牌)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完成后按文件執行年度起,以該企業上一年度增值稅實際開票數(實際稅款開票數+新增免抵數-出口退庫以外的其他退庫數)作為基數,超過部分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給予3年全額獎勵。企業在開展股份制改造的過程中,以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轉增注冊資本金,縣財政按其地方綜合貢獻度給予全額獎勵。企業在開展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為擴大資本規模,引進風險投資者或激勵員工,縣財政按其股權轉讓行為所產生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給予全額獎勵。

1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對銀行發放企業技改、科技研發貸款的正向激勵,鼓勵發放5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對銀行向經縣經信局審核備案的技改項目(不含基建)或經縣科技局審核備案的科技研發項目發放的新增貸款,縣財政給予競爭性存放支持,其中貸款利率不高于市場報價利率(LPR)且貸款期限3年期以上的,按貸款金額的150%給予定期一年的存款支持;其它貸款按貸款金額的75%給予定期一年的存款支持。對高新技術企業和規上企業本年度經縣經信局審核備案后用于技改設備購置的銀行貸款,給予實際利率30%的貼息(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或基準利率的30%),貸款貼息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營業收入3%以上的規上企業,其本年度經縣科技局審核備案后用于產品研發的銀行貸款,給予實際利率30%的貼息(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或基準利率的30%),規上企業研發享受貼息的貸款額最高不得超過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研究開發費用總額。

13.助推企業提檔升級。引導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鼓勵企業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對考評列為前十名的企業負責人授予“功勛企業家”稱號,并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30萬元、第二名獎勵20萬元、第三名獎勵15萬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獎勵10萬元。對年度工業產值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企業(或企業集團),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5萬元、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年度工業產值增幅超25%以上的,且產值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當年開票稅收首次超過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7000萬、1億元的工業企業,授予“突出貢獻企業”稱號,分別給予企業獎勵20萬元、40萬元、60萬元、100萬元、140萬元、200萬元。對制造業企業當年開票稅收4000萬(含)-1億元(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制造業企業為3000萬

14.實施企業分類指導。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隱形冠軍培育企業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市領軍(龍頭)工業企業、市高成長型工業企業和規上工業A類企業(含不占指標小升規企業)租賃小微園(僅限于出租方為開發商自持部分)生產經營的,按實際租用廠房面積補助廠房租金2-5元/月/每平方米(按年畝均稅收20萬元(含)-30萬元,補助2元/月/每平方米;年畝均稅收30萬元(含)-40萬元,補助3元/月/每平方米;年畝均稅收40萬元(含)-50萬元,補助4元/月/每平方米,年畝均稅收50萬元以上的,補助5元/月/每平方米),每年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市領軍(龍頭)工業企業、市高成長型工業企業和規上工業A類企業,當年給予企業減免100%土地使用稅;當年企業新增的地方綜合貢獻度比上年增長10%(含)-20%的企業,按新增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的20%予以補助;當年企業新增的地方綜合貢獻度比上年增長20%以上的企業, 增長10%(含)-20%的部分新增的地方綜合貢獻度20%予以補助,增長20%以上的部分,按新增的地方綜合貢獻度的30%予以補助。

15.制造業企業實用型人才子女優先入學。我縣制造業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營業收入3%以上的規上企業中,原則上在本企業連續繳納社保三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企業急需人才經審核、公示后,由縣政府“一事一議”確定),且年薪連續三年15萬元以上(以申報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為標準)的企業實用型人才,每年安排不多于100個名額用于其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公辦學校就讀。如符合就讀條件學生超出100人,則按照企業產值、稅收、項目投資額、研發費用等指標進行積分排名,統籌安排就讀名額。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優先入學學校為:蒼南縣第一實驗小學、蒼南縣江濱小學、蒼南縣第三實驗小學、蒼南縣外國語學?;蚱髽I所在地優質學校。義務教育中學階段優先入學學校為:靈溪鎮第一中學、靈溪鎮第三中學、蒼南縣外國語學?;蚱髽I所在地優質學校。

16.工業“標準地”項目達產獎勵。簽訂工業項目投資合同的“標準地”供地企業,若通過達產驗收,則就高給予以下其中一項獎勵:(1)組建產值超10億的企業集團,則按土地出讓金的20%給予獎勵;(2)達產驗收時屬高新技術企業,則按土地出讓金的15%給予獎勵。若企業未通過達產驗收,則不給予以上獎勵,且企業三年內不得享受縣級其它相關財政獎勵政策。

17.支持企業軍民融合發展。本地企業承接部隊軍用技術轉移并實現項目產業化的,按照轉移軍用技術合同金額的2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新獲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的,每證補助20萬元。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園區)稱號的分別獎勵500萬元、100萬元;首獲國家級、省級軍民融合示范企業或省級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示范平臺稱號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50萬元。

四、提升企業質量競爭力

18.提升企業品牌質量。新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貢獻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在上級政府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30萬元、2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級、省級產品質量提升示范項目的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新獲得“浙江制造”品牌認證、縣長質量獎、質量管理創新獎的,給予獎勵30萬元、20萬元、2萬元。企業通過非認證渠道獲得“品字標”使用權限、被認定為省“品字標”企業的,給予3萬元獎勵。新獲得浙江省知名商號的給予10萬元獎勵。新認定浙江制造精品的,給予10萬元獎勵。

19.鼓勵企業實施標準化戰略。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和全國、省、市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驗收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標準化試點項目考核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7萬元、5萬元獎勵。主導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企業(組織)每項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10萬元、8萬元獎勵;主導制訂“浙江制造”標準的企業(組織)每項給予30萬元獎勵;主導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組織)每項分別給予30萬、20萬、10萬、10萬元獎勵;參與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企業(組織)每項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2萬元獎勵。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獲得省標準創新獎的企業(組織)給予2萬元獎勵。對獲得AAA級、AA級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

20.推動知識產權發展和保護。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且授權地在蒼南縣域內的,每件給予1萬元獎勵;對企業首件發明專利申請且在專利授權后,再補助3000元。新獲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專利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在本縣域內依法注冊或設立的、上年代理授權的本縣發明專利不低于30件且本年度增幅不低于15%的專利代理機構,對增長部分每件補助2000元,最高補助5萬元;對信用良好、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的本縣域內企業以專利權質押融資的,以發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的利息總額的50%予以貼息補助,最高補助15萬元;對商標權質押融資的,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的利息總額10%予以貼息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只給予3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每件(只)各給予1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新認定省級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引導知識產權運用提升,新獲評省級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的單位給予20萬元獎勵;新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認證或達標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

蒼南縣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則

1.關于政策適用對象。本政策適用于2020年1月1日起的獎補對象。文中所指企業、社會組織、機構為注冊地和財政收入在蒼南縣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社會組織和機構,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房地產、貿易型企業(項目)、“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C、D類企業、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企業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條款。企業申請獎補須符合并承諾不存在嚴重性質的違法用地違法建筑、不存在未經審批擅自改變功能和當年未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未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情況。嚴重失信名單、“畝均論英雄”評價結果名單以獎補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單為審核節點。在獎補公示截止前將企業注冊地搬離、未在要求時間內在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填報相關數據以及不符合獎補資格的,不予獎補。除本政策條款有明確指出外,原則上行政單位不作為獎補對象。

2.關于獎補資金用途、撥付和兌現時間。獎補資金用于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本政策提出的獎勵或補助資金如正文中無明確表述,均指縣財政資金。各獎補項目組織申報時間以具體申報通知或指南為準,原則上在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限時辦理。

3.關于重復、疊加和進等獎勵。5年內同一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可執行最高額,但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社會組織、機構)不同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條款的,可疊加執行。5年內同一企業以同一名義(項目)在縣級獲得財政獎勵后又獲得更高等次獎勵認定的,各級已獎勵部分視作已配套,僅補足獎勵差額部分。5年內同一獎項(認定)在低等次已作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差額部分。5年內本政策與市級、縣級其他政策對同一個企業(項目)的同類型獎勵出現重合時,執行最高額,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個人)以同一年度的地方綜合貢獻度作為參照依據的各獎補項目、以同一年度的銀行貸款利息作為依據的各貼息獎補項目、以同一年度的技改投入作為依據的各獎補項目,獎補金額就高執行,不重復享受。同時符合市縣兩級政策(含“一事一議”)的,獎補金額就高執行,不疊加。

4.關于部分名詞的界定。財政科研項目含各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含科技政策獎勵項目?!暗胤骄C合貢獻度”指企業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所形成的縣級留成部分(規費除外)、人才貢獻、科技創新投入、就業貢獻等?!耙陨稀本緮??!笆〖墶敝刚憬〖??!笆屑墶敝笢刂菔屑??!癓PR”和貸款貼息利率除條款中另有規定外,均指貸款合同參照定價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首版次軟件產品指列入《浙江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目錄》的產品。

5.本政策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本政策由蒼南縣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商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市監局、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等部門承擔。本政策施行前2020年的獎補對象,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包括有連續年限、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的項目,按原政策兌現,除此之外新申請的獎補項目,按本政策執行。本政策發布后,其他我縣已發布的各相關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有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本政策也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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