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科技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科技項目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浙江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科教〔2019〕7號)、《溫州市科研項目及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溫科發〔2020〕53號)、《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政策意見》(溫政發〔2020〕15號)和《樂清市進一步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樂政發〔2022〕6 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項目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和促進應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與產品的開發、科技攻關、科技產業化、信息化、科技創新條件與環境建設以及科技強農行動部署等方面工作的項目資金。
第三條 科技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財務規章制度,遵循“突出重點、擇優扶持、公開透明、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樂清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樂清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負責科技項目資金管理和監督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科技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下達,會同市科技局開展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市科技局負責: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做好市級科技項目資金的預算編制;制定項目管理制度及實施方案,完善項目管理流程;會同財政局開展項目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支持對象和范圍
第五條 科技項目資金支持對象包括樂清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備科研開發或科技服務能力的單位以及個人。
第六條 科技項目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應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與產品的開發、科技攻關、科技產業化、信息化、科技創新條件與環境建設以及科技強農行動部署。
具體涉及五大方面二十個項目:
創新主體倍增提質激勵方面,包括鼓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鼓勵領軍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
研發投入提升激勵方面,包括企業研發后補助政策,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發展,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政策,鼓勵設立研發機構,鼓勵各類農業科技平臺建設。
核心技術攻關激勵方面,包括鼓勵申報各級工業科技計劃項目。
創新平臺打造激勵方面,包括智能裝備科技加速器入駐條件相關優惠政策,科技孵化創業種子資金,科技系統科創載體的入駐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支持加大培育建設各類載體,入駐南翔科創合租基地相關優惠政策,推廣應用創新券,省級新產品,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
農業及其他政策方面,包括鼓勵農業科技研發攻關,鼓勵科技進步獎,鼓勵農業新品種開發。
第四章 獎補項目及標準、獎補程序
第七條 科技項目資金的使用標準及要求如下:
一、創新主體倍增提質激勵
(一)鼓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1.補助對象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對初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屬于規上企業的,給予20萬的獎勵;屬于規下企業的,先給予10萬獎勵,3年后復評達到規上企業的,再給予剩下的10萬獎勵資金,若達不到,則不給予剩余10萬獎勵。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經樂清市認定辦推薦上報后,被上級認定辦淘汰的,不再給予補助)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二)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1.補助對象
經認定的省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對新評定的省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獎勵。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三)鼓勵領軍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
1.補助對象
省級、溫州市級創新聯合體。
2.獎補條件及標準
(1)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聯合體建設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對于列入省級創新聯合體的按省里要求給予配套支撐;
(2)列入溫州市級創新聯合體的,連續三年按創新聯合體研發投入的35%,每年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攻關項目補助。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二、研發投入提升激勵
(四)企業研發后補助政策
1.補助對象及范圍
本細則獎補對象為在樂清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統計年報在統、有成立研發機構的工業企業。企業研發投入應規范、單獨建賬核算(在財務賬套下設置研發費用科目、分項目分類別核算),在浙江省企業研究開發項目信息管理系統注冊、錄入項目。
2.獎補條件及標準
(1)非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每類)
企業的基數年度(指計算研發后補助資金的上一年度)科技統計年報研發費用占同期營業收入總額比重高于1%的,分三類各取若干家企業給予補助:
第Ⅰ類:營業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第Ⅱ類: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第Ⅲ類:營業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規上工業非高新技術企業。
(2)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每類)
企業的基數年度科技統計年報研發費用占比最低比例符合以下3類要求之一:
第Ⅰ類:營業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規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比例不低于6%;
第Ⅱ類: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規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比例不低于5%;
第Ⅲ類:營業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規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比例不低于3.5%。
以上規上非高新技術企業和規上高新技術企業總共6類企業,分別按基數年度研發費用總額比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的增量情況和研發后補助總金額情況,選取頭部若干家企業,以獎補通知為準。其中,第一年申報研發費用的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以基數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基數年度研發費用占比最低比例代替。上年度研發費用占比低于最低比例的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以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研發費用占比最低比例代替。
(3)其他情況
對經核定的當年規上企業研發費用較上兩個年度平均額(無上兩個年度數據的,用上年度數據取代)增長20%及以上的,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請表,如實申報基數年度及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營業收入總額等,并提供有資質中介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分三類給予補助:
第Ⅰ類: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的,給予當年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同比增量的5%、最高3萬元的補助;
第Ⅱ類: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且低于2億元的,給予當年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同比增量的5%、最高5萬元的補助;
第Ⅲ類:營業收入2億元及以上的,給予當年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同比增量的5%、最高7萬元的補助。
(4)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研發費用增量獎補企業,對上一年度研發費加計扣除額的增長部分,高新技術企業按20%最高300萬元,非高新技術企業按5%最高50萬元給予補助。研發費用增量獎補企業和滿足其他情況的企業,如有重復將核減企業數量不再增選。獎補金額不同,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補助。
研發費增量獎補企業家數(n)根據年度財政核定的研發后補助總金額,進行調整,以獎補通知為準。
A:樂清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統計年報在統計、有成立研發機構的工業企業數
Xn:非高新技術企業獎補金額
Yn:高新技術企業獎補金額
Zm:其他情況獎補金額
Ca:企業獎補金額=
(5)后續稅務部門通過核查調減企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由市財政局、市科技局追回調減研發費用對應的后補助經費,采取從企業次年申請并獲得研發后補助經費中遞延扣減或發函方式追回。
3.獎補程序
(1)符合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兌現的企業,自主向市科技局申請。
(2)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五部門組成聯合評審小組,由市科技局負責申請企業資料初審,聯席會議審核校對擬補助清單。
(3)企業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進行申報獎補,由市科技局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2021年研發后補助適用《樂清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后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樂政發〔2018〕41號)
4.首問科室
工業綜合科:61510656
(五)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發展
1.補助對象
省級、溫州市級創新領軍型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發展。對認定為省、市級創新型領軍企業(瞪羚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六)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政策
1.補助對象
科技小巨人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優先支持新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承擔省級重點研發項目。對新認定的科技小巨人給予30萬元獎勵。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七)鼓勵設立研發機構
1.補助對象
新認定的各級、各類研發機構。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別給予8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或備案)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省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配套補助。對新備案成為樂清市級研發機構并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1萬元的獎勵。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八)鼓勵各類農業科技平臺建設
1.補助對象
新認定的各級、各類農業科技平臺。
2.獎補條件及標準
被認定(備案)為省農業科技企業給予獎勵5萬元,省農業企業科技研發中心獎勵15萬元,新設立省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給予40萬元資助,新設立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被新認定(備案)為國家級、省級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
3.獎補程序
市科技局根據各級部門公布的認定名單,經審查合格后,會同市財政局給予資金支持。
4.首問科室
農社科:61510576。
三、核心技術攻關激勵
(九)鼓勵申報各級工業科技計劃項目
1.補助對象
省級、溫州市級、樂清市級重點研發項目承擔單位。
2.獎補條件及標準
評為省級重點研發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有關文件要求給予補助。以“揭榜掛帥”等方式,評為溫州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卡脖子”項目)的,每項給予其研發投入總額(不含財政補助)的40%、最高200萬元補助。以“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方式評為樂清工業科技項目(“卡脖子”項目)給予20—100萬元補助。承擔單位應與科技局簽訂項目合同書,資助經費按簽訂合同的進度和要求及時足額撥付,其中溫州市級項目經費分三期撥付,立項時首期撥付30%,通過中期驗收后撥付第二期30%,待項目達到預期目標驗收通過后撥付剩余40%的剩余經費,樂清市級工業重大科技項目(資助金額30-100萬元的項目)首期撥付50%,待項目達到預期目標驗收通過后再撥付50%的剩余經費;樂清市級工業一般科技項目(資助金額20萬元的項目)首期撥付70%,待項目達到預期目標驗收通過后再撥付30%的剩余經費。
3.獎補程序:
(1)樂清市級工業項目獎補程序:
①申請單位向市科技局申報種子資金項目,市科技局業務科室負責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進行受理。
②市科技局抽選相關領域內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根據評審內容對申請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審與初選,形成專家評審意見。評審意見經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市科技局與財政局會商后,確定擬立項項目、擬立項等級和擬經費資助額度。
③將擬資助的種子資金項目在政府門戶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④項目承擔單位與科技局簽訂項目合同書。
⑤根據合同書規定,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下達經費。
(2)溫州市級重點研發項目、省級重點研發項目按照合同書等有關規定,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下達經費。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四、創新平臺打造激勵
(十)智能裝備科技加速器入駐條件相關優惠政策
1.企業
(1)獎補對象
樂清市域外各類智能裝備企業在我市設立的企業或與本市企業合作(域外企業絕對控股)在我市設立的企業,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引才計劃”特聘專家、國家“萬人計劃”專家、浙江省“引才計劃”特聘專家、浙江省“萬人計劃”專家、溫州市“580計劃”特聘專家、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浙江省特級專家、錢江學者及經認定相當于該層次學術(技術)水平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設立的相對控股且投資占比在30%以上的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入駐加速器前3年租金免收,第4、5年企業每年銷售收入達到8000元/㎡后,租金按照市場價50%給予優惠。
(3)獎補程序
根據入駐協議,結合市場評估價和產值考核要求,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2.企業
(1)獎補對象
樂清市域內的智能裝備生產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第1年租金免收,第2、3年企業銷售收入達到8000元/㎡后,租金按照市場價50%給予優惠。
(3)獎補程序
根據入駐協議,結合市場評估價和產值考核要求,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3.服務機構
(1)獎補對象
能組織招商引資、引進國家與省級各類平臺項目或提供品牌建設、研發成果轉化和資本市場對接等增值服務的科研單位、咨詢公司、技術成果轉化公司等各類公共服務機構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入駐加速器前3年租金免收,第4、5年租金按照市場價50%給予優惠;租用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0㎡。
(3)獎補程序
根據入駐協議,結合市場評估價,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十一)科技孵化創業種子資金
1.獎補對象
入駐市科技孵化創業中心的在孵項目
2.獎補條件及標準
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創新程度、開發意義、資金投入、市場前景情況篩選評審優秀項目予以資助。設立三個等次,一等獎1個,資助金額10萬元,二等獎2個,資助金額8萬元,三等獎3個,資助金額5萬元。同年度已獲市科技經費資助的企業不再申報孵化項目種子資金,上年度曾獲市科技經費資助的項目,其核心技術未繼續創新、突破的不再申報本年度種子資金。資助的種子資金發放比例情況由項目立項與項目驗收兩部分組成,項目經專家立項評審通過后發放補助經費的50%,第二年項目周期驗收通過后發放補助經費的剩余50%。
3.獎補程序
(1)填寫《樂清市科技孵化創業種子資金申報書》,經市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審核后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申請的項目評審。
(3)提交市科技局黨組會研究。
(4)通過后,市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合同書。
(5)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進行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十二)科技系統科創載體的入駐企業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
1.獎補對象
孵化器、眾創空間等科創平臺的入駐企業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浙江省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獲大賽優勝獎給予5萬元獎勵。以上獎勵如果已有國家、省級給予獎勵資金的,地方不配套給予獎勵資金。
3.獎補程序
(1)市科技局根據省科技廳公布的大賽獲獎企業名單,進行審查
(2)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進行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十三)支持加大培育建設各類載體
1.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
(1)獎補對象
由企業投資建設并被列為溫州市級及以上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運營單位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建設期滿通過省級考核的、通過溫州市級考核的,樂清市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補助100萬元、20萬元補助。建設期內年度考核被評為省級優秀單位的、溫州市級優秀單位的,樂清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補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補助。同一年度考核,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補助。
(3)獎補程序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2.孵化器
(1)獎補對象
由企業投資建設并被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運營機構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分別給予500萬元、250萬元、100萬元獎勵;在孵企業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所在孵化器10萬元獎勵。
(3)獎補程序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3.眾創空間
(1)獎補對象
被新認定(備案)為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眾創空間的運營機構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國家級、省級、溫州市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3)獎補程序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4.溫州科創園
(1)獎補對象
溫州市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新園的運營機構
(2)獎補條件及標準
獎勵10萬元
(3)獎補程序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5.入駐企業等
(1)獎補對象
入駐溫州市級以上眾創空間的企業、團隊和創客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場租補貼每平方米15元/月,每家眾創空間的場租補貼總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政府有關部門場租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本條場租補貼。
(3)獎補程序
根據入駐協議,結合市場評估價,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后,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十四)入駐南翔科創合租基地相關優惠政策
1.獎補對象
入駐南翔科創合作基地的企業及高層次人才項目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在場地租金上實行“3免2減半”(前三年免租金,后兩年租金減半)
3.獎補程序
根據入駐協議直接減免
4.首問科室
科創中心:62562207
(十五)推廣應用創新券
1.補助對象
在本市注冊的企業或創業者。
2.獎補條件及標準
企業或創業者在同年度使用委托服務券按實際支付金額的40%抵扣,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達到500萬以上的企業一年使用委托服務創新券額度最高為10萬元;200萬以上不足500萬的企業一年使用委托服務創新券額度最高為7萬元;不足200萬的企業或創業者一年使用委托服務創新券額度最高為5萬元。
3.首問科室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61510571。
(十六)省級新產品獎補
1.補助對象
列入省級新產品試制計劃,在項目完成后并通過鑒定(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對通過省級新產品鑒定的,每項給予2萬元獎勵,企業每年申請獎勵數量不超過3項。
3.獎補程序
(1)符合省級新產品鑒定(驗收)獎勵的企業,向市科技局提供“**年度樂清市科技成果鑒定(驗收)補助申請表”、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等資料(一式二份)。
(2)市科技局相關科室對相應資料進行審核,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61510571。
(十七)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獎補
1.補助對象
列入本市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承擔單位。
2.獎補條件及標準
對當年通過本市發明專利產業化驗收的項目,每項補助金額5萬元,同一企業每年補助最多不超過一個項目。
3.獎補程序
根據《樂清市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實施管理辦法》規定,項目承擔單位在申請驗收時,應提交樂清市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驗收申請表、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樂清市發明專利產業化項目經濟效益明細表,并提供項目審計報告。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邀請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對項目實施情況中量化評估、項目驗收等工作。項目驗收合格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兌現。
4.首問科室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61510571。
五、農業及其他政策
(十八)鼓勵農業科技研發攻關
1.補助對象
入選項目的企業和個人
2.獎補條件及標準
積極探索揭榜掛帥形式鼓勵在數字農業、種質種源、農業精深加工、農業綠色生態發展等方面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農業關鍵核心技術項目資助20-80萬,農業科技項目、科技特派員項目資助5-20萬元。
3.獎補程序
(1)申請單位或個人向市科技局申報項目。
(2)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申請的項目進行篩選、審查、考察、評議,確定等級。
(3)市科技局召開黨組會議,會同市財政局確定立項項目和經費資助額度。
(4)將擬資助的項目在樂清政府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5)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聯合行文下達經費文件。
(6)科技項目經費文件下達后,項目承擔單位或個人應與市科技局簽訂科技項目合同書,項目經費按簽訂合同的進度和要求及時足額撥付。其中農業關鍵核心技術項目、農業科技項目、科技特派員項目首期撥付70%,待項目達到預期目標后再撥付30%。
4.首問科室
農社科:61510576
(十九)鼓勵科技進步獎
1.補助對象
科技進步獎獲獎單位、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獲獎個人。
2.獎補條件及標準
獲得國家(?。┳匀豢茖W、國家(?。┘夹g發明、國家(?。┛茖W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成果,對第一項目完成單位按照上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獎勵;個人獲得國家(?。┛茖W術重大貢獻獎的,按照上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獎勵。
3.獎補程序
通過“溫州產業政策兌現系統”,按規定程序予以兌現。
4.首問科室
高新科:62555172。
(二十)鼓勵農業新品種開發
1.補助對象、獎補條件及標準
新育成的品種(系)通過國家級品種審定、獲國家植物新品種保護權的,給予第一育成單位50 萬元補助,通過省級品種審定(認定)或確定為省內種植業主導品種的,給予第一育成單位 30 萬元補助。
2.獎補程序
市科技局根據各級部門公布的認定名單,經審查合格后,會同市財政局給予資金支持。
3.首問科室
農社科:61510576。
六、其他
同一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獎補。
第五章 項目申報和審批管理
第八條 市科技局根據本辦法建立健全有關項目管理制度,對項目申報內容、流程做出具體規定。
第九條 申報科技項目資金實行信用承諾制,申報單位對其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市科技局對申報項目的信用、內容、范圍、條件等進行實質性審查及評審,并及時將分配結果報市財政局審定。市科技局對項目申報、評審、結果、驗收全過程實施信息公開。
第十一條 項目實施單位要制定嚴格的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確??萍柬椖抠Y金??顚S?,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按照要求向市科技局報送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項目驗收及績效評價。
第十二條 市科技局對項目實施單位的項目實施、經費使用、決算編報、項目績效等進行監督檢查,項目實施單位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章 預算編制與執行
第十三條 科技項目資金納入市科技局年度部門預算管理,主要用于全市單位或個人的科技項目獎補。市科技局是科技項目資金預算編制和執行主體,應按照預算下達內容執行,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或擅自調整。
第十四條 科技項目資金預算下達后,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國家政策調整及上級臨時性工作任務等原因確需調整的,由市科技局向市財政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調整事由、依據及調整金額,市財政局審核并按規定批準后辦理預算調整。
第十五條 科技項目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市科技局按照績效管理要求,建立科技項目資金項目績效自評機制。市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對資金使用開展績效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安排、調整、退出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依據職責分工,加強科技項目資金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及時跟蹤項目實際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萍柬椖抠Y金按規定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遵守國家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對違規使用科技項目資金的,主管部門要督促整改。對以弄虛作假等手段套取騙取資金以及擠占挪用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并追回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有關工作人員在科技項目資金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蛾P于印發〈樂清市本級科技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樂財行〔2014〕278號)、《關于調整部分科技獎勵資金額度的通知》(樂科字〔2016〕14號)、《關于調整部分科技獎勵資金額度的通知》(樂科字〔2017〕59號)、《關于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認定的通知》(樂科字〔2019〕31號)文件同時廢止。以前發布的有關科技專項與項目管理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相關實施細則由市科技局修訂。